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何种情况下失效?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2

阅读量:19444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那么在何种情况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失效呢?下面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案例

  保某与民某共同出资盖了一栋三层住宅。约定:一层由保家居住,二层民家居住,三楼暂时作为仓库使用。后民某经保某同意搬出去了。不久,民某的朋友利某租赁其二层楼房,月租金800元。民某让保某以29万元价格把民某房屋买下,保某认为价格偏高未同意。利某得知此消息后,以27万元买下了民某的房屋,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保某得知后,找到民某要求买房,被拒绝。无奈之下,保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民某与利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判决

  法院判决民某与第三人利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保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09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遇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承租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2条的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小编提醒您:关于承租人与原共有人发生冲突时,何者有最终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基于原共有关系,原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具此效力。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张婉君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何种情况下失效?

这笔钱,农村五种人可以免缴!

  眨眼一年又快过完了,来到了11月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该到了缴费的时候,让农民又喜又愁。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都是血肉之躯总是难免得病。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比较低,如果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自己受罪的同时还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而据悉农民医疗费用如果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这也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农民们喜的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新农合的大病报销和范围也增加了许多,因此每到新农合缴费时农民们都十分积极。  愁的是要交纳近千元的费用,自新农合开始以来截止到现

时间:2017-11-22 14:16

11314次阅读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何种情况下失效?

自翻交通事故驾乘关系鉴定 案例

2010年12月17日下午一辆小型越野车行驶在塔里木沙漠公路35公里处时向左侧自翻,翻下路面,在距路基约

时间:2017-09-19 14:12

201次阅读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何种情况下失效?

医疗纠纷中的手术同意书就是生死契约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  问:孩子8岁,由于鼻子腺样体肥大和分泌性中耳炎住院,经多方了解,我们决定不给孩子做扁桃体切除手术,故手术同意书上,只是腺样体切除和耳朵分泌物穿刺,但是实际手术下来却被告知扁桃体也被全部切除。这个算是怎么认定?  答: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时间:2017-11-22 14:16

361次阅读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何种情况下失效?

多重买卖合同中应如何确定履行顺序?

  多重买卖合同中应如何确定履行顺序?  ——就《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的浅要分析  作者:乌云嘎  来源:中国法院网  【摘要】当今社会生活中,一物多卖的情形屡见不鲜,这是市场规律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虽然物的价值得到了最大化的实现,出卖人也得到了最为理想的回报,但未能得到标的物的其他买受人的利益却受到侵害,在标的物交付给一个买受人的情形下,法律为其他买受人所提供的有效救济手段便是出卖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在标的物尚未交付给任何一个买受人情形下,所有买受人诉诸法院要求出卖人实际履行时,法律作为居中裁判者便要

时间:2017-11-22 14:16

23731次阅读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何种情况下失效?

最高院裁判:假借投资托管名义进行违法资金

  导读:当事人签订委托投资、国债托管协议,符合资金借贷合同基本特征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为无效。    基本案情  2003年,科技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约定前者将2亿元委托后者进行国债投资。随后双方签订国债托管协议,约定证券公司按国债面值总额的4.34%支付“债券托管使用费”;补充协议约定该“债券托管使用费”由证券公司预先支付。2004年,科技公司以其证券账户内国债被质押为由,诉请证券公司返还2亿元及赔偿相关损失。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案涉国债托管协议对双

时间:2017-11-22 14:16

11374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