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1

阅读量:11316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和利息,被告抗辩称合同中首部甲方处打印名称与合同尾部甲方处盖章公司名称不一致,其不具有付款义务。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

   原告诉称,其是一家商品进口及批发零售企业。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原告销售货物给被告公司,被告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货款。被告公司从原告仓库分两次提取了价值分别为1万元和2万元的货物,至今未支付货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被告公司辩称,《合作协议》首部甲方处打印的名称是被告公司的总公司C公司,合同是原告和C公司签订的,被告公司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付款义务。

  诉讼中,原告称《合作协议》中出现的C公司名称系打印有误,忘记变更。对此,被告公司称货物是C公司要求被告公司提的,公章也是C公司让被告公司加盖的,本案货款应由C公司支付。

  法院认为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合同首部甲方处打印名称为C公司,尾部甲方处加盖的是被告公司公章。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现《合作协议》上加盖的公章为被告公司,并非C公司,且原告实际供货方亦为被告公司,故可认定被告公司与原告存在合同关系。被告公司的辩称不予采纳。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合同打印公司名称与尾部盖章公司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在实践中经常遇到,比如合同抬头写的是总公司或母公司,盖章的却是分公司或子公司;又如公司名称打出别字、少字;再如替换合同模板过程中忘记更改对手公司名称。

  首先,就合同的效力而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合同中出现名称不一致的笔误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其次,就合同主体而言,如果只是公司打印名称与盖章名称不一致的话,权利义务人以盖章的公司为准,因为盖章的公司对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做出了认定的意思表示。

  此外,名称不一致还有一种常见情形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变更了名称,对此,只要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仍由变更名称后的公司承担。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王美玲律师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醉驾案件如何定罪量刑?审判要点整理

 导读:醉驾类案件近年来一直呈高发态势,郎永淳醉驾事件更是引起公众热议。而在司法实践中,醉酒驾驶机动车也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要方式。本文作者从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全面梳理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关键词要素。一、定罪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此罪审查的关键是“醉酒”、“道路”、“驾驶”和“机动车”这四个关键词。(一)醉酒原则上以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是否醉酒的依据,含量高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但在因犯罪嫌疑人脱逃,导致未能及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

时间:2017-11-22 14:17

19728次阅读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买卖合同未写价格,合同还有效吗?

  买卖合同中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合同的关键问题,如果当合同中未写明价格的话,该合同是否还有效呢?如果有效,该合同又该怎么履行呢?  案例  小保是一家大型饲料厂的厂长,每月所需的饲料量十分大。小民是一家饲料加工厂的销售经理,小民在小利的牵引下找到了小保,并促成了交易,二人在2016年10月签订了饲料买卖合同,约定了数量和支付方式、支付地点,但是忘了约定饲料的价款,收款结账时,双方对价款的多少争议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解决。  判决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且之前也无交易,因此按照订立合同时的

时间:2017-11-22 14:16

15961次阅读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惊呆了!合同"少写3个字",竟然让公司少

  来源 | 昌尧讲税 作者丨马昌尧  合同多写几个字能少交税,倒听过不少  少写几个字还能少交税?还15万?  一个字值五万块?我不信!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信请看  【业务案例】  A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片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设计成独立的仓库和厂房,该工业园区开发完成以后,房地产公司作为自持物业对外出租。  由于工业园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出租率不太理想,A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第一年免租的营销政策,从第二年开始计算租金。  以下是其中一栋厂房对外出租的情况:  A房地产公司将其中一栋厂房出租给B公

时间:2017-11-22 14:16

23726次阅读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二十九个条款详解完美合同的攻防之道

  导读:定了!房地产税征收原则首次明确。房屋的评估值如何确定?房地产税来了,谁受影响最大?一文解答你的所有担忧和疑惑!  来源 / 央视新闻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①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②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

时间:2017-11-22 14:16

23693次阅读

合同中打印名称与盖章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新车购买过交强险 是否必然构成“二次销售

  日前,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因新车购买过交强险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要求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2016年2月19日,王某向某销售公司购买某牌小型汽车一辆。经查,该车曾于2016年2月6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过交强险,并于2016年2月18日退保。原告王某认为被告的行为系二次销售,故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并承担购车款三倍赔偿。张家港法院为此至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确认此前购买的交强险是因为4S店在为他人上保险的过程中错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发到保险公司,导致错投了交强险,后于20

时间:2017-11-22 14:17

23724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