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昌尧讲税 作者丨马昌尧
合同多写几个字能少交税,倒听过不少
少写几个字还能少交税?还15万?
一个字值五万块?我不信!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信请看
【业务案例】
A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片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设计成独立的仓库和厂房,该工业园区开发完成以后,房地产公司作为自持物业对外出租。
由于工业园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出租率不太理想,A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第一年免租的营销政策,从第二年开始计算租金。
以下是其中一栋厂房对外出租的情况:
A房地产公司将其中一栋厂房出租给B公司,该厂房财务核算的资产原值为1500万元(含土地),出租条件为:2017年免租金,2018年租金100万,2019年租金100万,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优化合同】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2017年免租金、2018年租金100万元、2019年租金100万元,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式:2017年至2019年租金200万元,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纳税解析】
一、增值税缴纳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5%。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第七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针对以上案例,结合相关政策,我们得知,对于出租土地或房屋等不动产,如果协议中约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也就是说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缴纳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两种不同的合同签订方式,对房产税的缴纳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应缴纳房产税:
2017年应缴房产税:1500×(1-20%)×1.2%=14.4万元(假设当地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20%)
2018年应缴房产税:100×12%=12万元
2019年应缴房产税:100×12%=12万元
2017年-2019年应缴房产税:14.4+12+12=38.4万元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式应缴纳房产税:
2017年-2019年应缴房产税:200×12%=24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签订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仅仅是“免租金”这三个字,却将让企业多缴房产税14.4万元。
该案例仅仅只是一个筹划思路,实操中,多缴房产税的现象说不定远远大于这个金额。
0
2012年2月13日,从事担保业务的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向中行某支行借款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导读:迟延运输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无论是因天气原因,还是航空管制等其他原因。如果遭遇了航班延误,迟延运输的责任该如何认定?乘客又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就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迟延运输的责任认定这一问题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专家观点,供读者参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修正)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赔偿纠纷时,因当事人双方就赔偿协议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保险公司就以涉案鉴定是单方鉴定为由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要求下次开庭审理。法院经审核后认为,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不符合法定要求,不予支持。 2015年8月,原告崔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被告何某停放的车辆发生刮碰,造成原告崔某受伤与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崔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何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崔某经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右肩锁关节脱位。2017年
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
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为了达到一些目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很多人为了规避银行信用政策和房产限购政策,想出了“假离婚”的计策,孰不料却变成了真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