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1

阅读量:23685


  01

  案情

  2016年5月,甲公司与林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林乙向其借款140万元,月息1.5%,期限10个月,并约定违约条款。甲公司当即给付借款120万元,林乙未提出异议。后林乙未按期还款,甲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120万元借款、利息及违约金。诉中,林乙以甲公司少借违约为由反诉赔偿2万元,并提供向王丙借款20万元、月息2.5%的证据。经查,甲公司系一人公司,林甲与林乙为堂兄弟,林乙向王丙借款20万元属实。

  02

  分歧

  对林乙反诉是否支持,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未按约定数额提供借款,构成违约;林乙提供违约损失证据,应予支持。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实际是自然人之间借款,比约定少给付20万元并未生效,故不存在违约,林乙诉求不能成立。

  03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 本案借款实际上属于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虽然本案借款合同是以甲公司名义出借的,但由于甲公司是林甲一人公司,且林甲与借款人林乙又是堂兄弟关系,这完全符合民间借贷是彼此之间临时帮助解决困难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2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是生效”。本案合同中虽然约定借款数额是140万元,但在约定时并未生效,而是在提供120万元给林乙时才生效的,生效的借款数额是120万元而非140万元。既然写在合同上的20万元借款一直就没有生效,自然对当事人也就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 在合理期限内未对借数给付数额提出异议,应丧失异议权。任何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是有期限的。没有约定行使期限的,也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本案中,如果认为借款人林乙有权要求甲公司提供借款140万元,即甲公司有向林乙贷款140万元的义务,但在支付借款时少了20万元,这是很容易发现的事情,那么林乙也应当积极行使其权利,提出异议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但是事实上,借款人在整个借款期限的10个月内都没有向出借人提出异议,就等于是认可了借款数额是120万元。直到借款期限届满后的诉讼期间才提出实际借款数额比约定数额少20万元,也就失去了异议的权利。

  综上,本案无论是认定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抑或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都不应当得到支持。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罗双华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非法同居反目对簿公堂

一位高级工程师与比他年轻20岁的外来打工妹由结识到同居,再到对簿公堂,长达7年的婚外情最终破裂。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同居期间及子女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未能分割同居期间所购房产

时间:2017-08-09 10:12

219次阅读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解除供热合同 需业主达成一致

  导读:供用热力合同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我国的供用热力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提供热力资源供另一方使用并由另一方支付价款使用热力的合同。然而我国《合同法》仅规定了参照供用电合来适用的规定难免有些牵强,并没有更加详尽的规定供用热力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要旨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一、2007年6月24日,原告高尔夫公司与被告吴咏梅、郝正(吴咏梅之夫,已去世)签订《高尔夫国际花园商品房预售

时间:2017-11-22 14:16

12535次阅读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的案例分析

2006年11月20日下午三时,李某驾驶一辆新购的宝来车在北京南四环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被车速过快变更车道的王某驾驶的一辆尼桑车追尾。

时间:2017-08-09 10:15

210次阅读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汽车撞了电动车,不担责反获赔!

  一位女司机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相撞,但机智地运用所知道的交通知识与交警理论,最终非但没有赔偿非机动车受伤损失,还得到了自身车辆的损失赔偿。你是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呢?一起来学习下吧。  1事件回放  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

时间:2017-11-22 14:17

11281次阅读

没有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时间:2017-08-09 10:04

25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