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0

阅读量:11344


  案情

  原告张某于2010年7月26日到被告某技术有限公司为方便职工工作生活所设的便利店工作,月薪600元;到2013年6月21日,便利店内设电子阅览室,张某调为电子阅览室管理员,月薪随即上调到1200元,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7月、2014年7月、2015年7月被告与原告分别签订三份便利店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便利店出租于原告经营。

  但是,便利店内的电子阅览室继续由原告负责管理,电子阅览室的收入上缴被告,由被告向其支付月薪。直至2015年9月被告不再支付原告任何款项。

  张某随即起诉被告公司,请求确认2010年7月26日到2015年9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0年7月26日至2015年9月15日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补差;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提问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呢?

  说法

  本案中,被告公司为便利职工生活,在其厂区内设立便利店,由原告进行管理、经营、盘点及上交收入等工作,并按月支付其劳动报酬。便利店内的货物采购、营业收入均归被告所有,便利店属于被告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原告受到被告的管理,原被告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2013年7月后便利店由原告租赁自主经营,但是从2013年6月21日起,原告在被告为其员工设立的电子阅览室继续从事管理工作,负责电子阅览室的营业、卫生及上交收入等工作,应当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亦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本案中,被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对原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偿。解除劳动关系时,未及时告知并出具解除证明,属于违法解除亦应当支付赔偿金。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提示

  一、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其特征为: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

  二、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及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解除证明,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来源: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卢浩律师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热点普法】"白银连环杀人案"今日开庭!

央广网白银7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988年至2002年,甘肃白银市和内蒙古包头市接连发生11起强奸残害女性系列杀人案,11名被害女性中还包括一名未成年人。

时间:2017-08-03 13:33

273次阅读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写了借条没借钱,“债主”起诉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债务人会是无赖,债权人也可能成为“无赖”。因为有时候,“债务人”写了借条但没借钱,但是作为“债主”却起诉“债务人”,这时,“债务人”该怎办呢?

时间:2017-08-03 11:49

179次阅读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案例  2008年8月,于某在一家新开的商场租了一个摊位经营服装,当时交了1万元的押金,合同期限为3年,要求每半年交一次租金。由于总体经营状况不好,商场一直没有向于某等收过租金。但是2009年9月份的时候,商场突然向于某等收起租金来,而且要求一次交清,不交就解除合同,1万元的押金也就不退了。那么,商场有权  在合同没到期之前解除合同么?于某还能要回押金吗?  法律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全。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时间:2017-11-22 14:16

18159次阅读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一句"警察来了"致赌客坠楼身亡遭索赔52

去年广东顺德发生一起案件:张某等人在一间出租屋内赌博时遇公安部门执法,赌场望风人员一句“警察来了”吓得张某慌不择路,从楼顶坠亡。事后,张某的父母和妻儿将开设赌场的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2万余元。

时间:2017-08-03 13:38

203次阅读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一纸教你区分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

  近日,一则“杨乐乐被骗788万”消息被大量转载,受到网友广泛热议,讨论内容各有不同。一时间,“合同诈骗”也成为热词,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合同诈骗相关法律问题更值得关注。经济交易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到底如何划分?股权纠纷和合同诈骗两个法律程序如何进行?受损利益又将如何得到救济?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从表面上看,合同诈骗罪的实施者不按约履行合同,造成了合同另一方的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而经济纠纷也可能由于双方或单方的违约行为,即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也可能因为合同一方的欺诈行为而导致合同

时间:2017-11-22 14:16

10969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