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一年又快过完了,来到了11月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该到了缴费的时候,让农民又喜又愁。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都是血肉之躯总是难免得病。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比较低,如果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自己受罪的同时还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而据悉农民医疗费用如果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这也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农民们喜的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新农合的大病报销和范围也增加了许多,因此每到新农合缴费时农民们都十分积极。
愁的是要交纳近千元的费用,自新农合开始以来截止到现在,从上年的每人150元到现在需要交纳180元的费用,上涨了30元,个别地区也达到了240元,按照一家三到四口算的话,已经接近千元,对农民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其实在小编看来,农民不必在交于不交之间困恼徘徊,如果农民不参加,对农民来说其实是一种损失。毕竟物价飞涨,药品和住院的费用也要跟着涨起来,而新农合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帮农民减轻负担,许多农民往往是因为一场大病将家里积攒了多年的积蓄“掏空”,而新农合正是本着不让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初衷,尤其是对患有特殊病种的病人来说,好处更多。“农民出小头,政府出大头,生病有靠头”。
考虑到农村一些人因生活困难而难以维持生活交纳的农民,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针对这些人群今后也将采取免缴的优惠政策。
1、农村里的五保户;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3、农村残疾人员;
4、农村符合规定的老年人;
5、农村低保户。
除了这五种人,孤儿也属于抚恤对象行列。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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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全文
来源 / 新民晚报 当一个员工因主客观因素,造成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会对其采取换岗或者培训的方式,提高其工作能力,但是在采取这些措施后仍不能达到工作胜任的标准,那往往只能辞退员工。不过,企业解雇员工可不能轻言“不胜任”。 【相关案例】 李先生是公司的车队队长,负责车辆调度、司机安排,2009年6月22日,因下属司机不服从出车安排与其发生矛盾。第二天,李先生停止了该司机的排班计划,司机恼怒地对李先生提出人身威胁,动手拉扯李先生的领口,并堵在办公室门口不允许李先生下班。李先生向公司领导求助无果,
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 1.医疗事故损害的是患者人身这一客体,这种损害可能是死亡,可能是残疾,也可能是由于器质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李先生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期间,公司实际以每月3000元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工资。转正后,李先生才拿到约定的5000元月工资。 在了解到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的规定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每月按4000元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却遭拒绝。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3000元。
原告汤某、温某(女)系死者汤君浩父母。2014年2月3日22时,因一岁的汤君浩发烧,汤某之父去淮阳县葛店乡李瓦第二卫生室请村医范某诊治。范某听过叙述后随即对汤君浩进行肌肉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