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
1.医疗事故损害的是患者人身这一客体,这种损害可能是死亡,可能是残疾,也可能是由于器质性损害导致的功能障碍,这种损害是客观的,是可以检查、检测到的。在医疗事故的分级中没有考虑精神损害问题。
2.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是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损害程度是通过损害的后果来体现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规定,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是决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的因素之一。
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责任程度
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0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6月5日);作者:程学华,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编者按: 本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败诉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泄露薪资被用人单位规定为严重违纪太过主观,且对情节没有细化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侵犯了劳动者的言论自由。 ▌案情 朱某系苏州工业园区某机电技术公司员工,该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薪酬属于公司秘密,任何员工不得泄露自己薪酬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员工的薪酬,如果违反规定,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对其进行警告、处罚、扣除奖金或开除处理。朱某知晓《员工手册》内容
2006年3月李雷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雷的职位是销售经理,月薪9000元,业务补贴1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开车在路上哪有不挨刀,违章罚款都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城市交通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一不小心闯了红灯,6分就这样给飞走了,12分远远不够。所以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总有这么一批人专门替人销分,从中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1分能卖到两百元到几百元不等。特别是现在新交规出台,12分动不动就没了,黄牛党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这样长期以来,对于车主来说,分数可以都是12分,无论你扣了多少分,只要有钱,黄牛定会想方设法的帮你解决。这样一来,交规对于驾驶员失去了约束性,因此交警部门在这方面也进行严厉打击,新交规规定
买卖、承揽等交易中常以借条、欠条等进行款项的确认。若原告以上述借条、欠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主张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非借贷关系,法院会如何处理?本书作者梳理出如下的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