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
您好,我是武清某中学学生王某,今年13周岁。8年前,父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我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给我400元生活费。后来母亲下岗了,只能打些零工来维持生活,可是现在物价上涨得厉害,我们母子二人生活愈发艰难。我不想看母亲每天这么辛苦,便去找父亲,希望他可以每月多给我些生活费,但被拒绝了。请问,我能因为物价上涨,要求父亲每月增加生活费吗?
一 答:
可以。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由此可见,由于物价上涨,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生活费。但是增加数额不能狮子大开口,必须是合理的数额,所以你要求父亲增加生活费,是你所享有的权利,你的父亲无权拒绝。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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