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新旧对比有何区别?
原《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两部门表示,调整汽车贷款政策旨在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释放多元化消费潜力,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经济发展。
有些人看完了新政 ,肯定想知道这政策是什么个意思?其实对比之前的政策,你就可以稍微明白一点了。
与2004年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相比,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比例未进行调整,新增了新能源汽车贷款方面的条例、同时提高了二手车贷比例,从50%提到了70%。
亮点是新能源车
对比新、旧办法的内容可以看到,此次修订的亮点在于增添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描述,即“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并对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的贷款比例作出了优惠调整。
新法同时明确了汽车贷款的利率及贷款年限。新车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5年;二手车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利率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但计息、结息办法可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
重视二手车消费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从此次新政中新能源汽车和传统动力汽车在贷款上的区别可以看出,政策鼓励公众购买新能源汽车,有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目前汽车消费市场从一手车消费转向二手车消费,所以提高二手车消费比例的政策很及时。
来源:北京普法
1
【案情】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7月黄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其借款人民币18000元,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借条,其上载明:“今借到黄某现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借款人:李某,落款时间:2015年10月19日”。在诉讼中,李某提出该借条非其所写,并当庭写了自己的名字与借条中签名进行核对,笔迹稍有不同。对此,原告反驳被告刻意改变自己的字迹,借条就是被告本人所写,并详细说明了被告借钱的时间和经过。原、被告各执一词,但均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各自主张的事实,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向当事人双方释
核心内容:亲属间借款实属常事,人们基本的法律意识是有的,立借据,打欠条,都是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但是亲属间借款纠纷却不因此减少,是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没有注意到呢?
江苏高院:先合并、后破产也不能逃避赔偿责任!
物业不给力?这8种情况下可以拒付物业费!!
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能否以业主为被告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