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因为我工作原因不稳定,急着租房,如是联系了一个租房管家, 以为是房东结果是中介,他们带我看房 ,看了几间 ,其中一间我比较中意, 他们开价 1750, 我说能优惠吗? 他们说需要和房东沟通, 最低能优惠到1700, 我说可以, 他们就是要和房东谈, 但需要我先支付1000元,作为他们和房东谈判, 谈的下来就继续, 不行就退给我 ,我期间反复强调 ,我工作目前尚未确定, 不太好定 ,他们说没事 ,会给我找到喜欢的房间, 我就转过去, 房东也同意1700, 事后没有给我开个收据和合同,2个中介就走了, 房东并为与我联系 ,然后我由于工作不稳, 这个房间我也租不了 ,我找他要回钱,他却说是定金退不了, 然后他去自己开了个收据给我拍照发来 ,上面写着收到礼寓公寓607房租1700包管理各,交来1000元 ,下面注明 :4月23 号没签约由于个人原因注违约金不能退 ,然后经手人签名,此收据没有在我当事人情况下开的 ,交款人的名字 也不是我的名字, 他们设置违约陷阱,故意造成受害人违约, 现在我也没办法要回我的钱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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