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0下班 19:05出现交通事故 摩托车撞到石墩上面了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算不算工伤?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咨询律师您好,第十四条,职工工伤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第十四条第六种情形,如果是您的个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则不认定为工伤。
回复时间:2021-12-07选择专业匹配的附近律师
尽可能详细的描述问题
双方在平台深度交流沟通互动
完美解决你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