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小型私人机械加工厂上了一个半月的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是180一天。然后今天脚受伤了,不能走路去医院看了也没骨折,公司是1号开始放假,29.30.31这三天上不了班老板赔我一天60元基本生活费因为我们浙江衢州最低保障工资是1800他说。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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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我是在工作中扭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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