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在向那些默默奉献的园丁致敬的同时,我也开始怀念自己儿时的老师了。如今年纪也不大,更不会像主席、总理那样日理万机,却也和老师们联系的少了。说实话儿时也遇见过几位认真和蔼的老师,以致当初第一个职业规划便是教师,无奈造化弄人最终做了律师。了解律师行业的人都知道大多数律师都还保持着老人带新人的传统。我入行至今已经快十年了,每每想起当初的指导老师刘律师内心还是充满了感激。如今我也具备了指导新人的资格,并且指导的第一位实行律师也已经执业了。
最初的指导是流于形式的,老师学生不过互相挂个名,类似于过去的记名弟子。江湖上的记名弟子虽然得不到老师的真传,但是有麻烦的时候却可以报老师的名号解决问题,最初的律师行业实习律师却连这点福分都没有。我便是那个时候实习的,之所以至今还感激刘律师是因为他很忙,挂在他名下实习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且在律所内报他的名字还是很管用的。最后他安排助理协助我准备申请执业的材料,直到最后拿到执业证都没能见他一面,请他吃饭也被婉拒。后来办案子遇到疑难还向他请教过,也及时的给我点拨,作为记名老师是很好的了。毕竟那个年代就是如此,当时还听说过有律所和指导老师向实习生收钱的事情。
到了后来随着制度的逐步完善,律协越来越关注年轻律师的成长,对于年轻律师的执业考核也越来越严格。目前实习律师必须跟着指导老师办案,否则是很难通过审核考试的。于是实习律师名副其实的成了指导老师的助理,跟着指导老师办案。他们整理材料、撰写法律文书、送材料、参加庭审、逐渐熟悉了诉讼流程,也渐渐将书本上、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处理问题的过程中。
俗语道“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个过程中有的实习律师表现的积极主动,有的则表现的被动懒散,再加上个人基础和天赋的差异换来的自然是指导老师的满意或失望。当然问题都是两方面的,指导老师也不尽然相同。有人认真指导,耳提面命,有的指导老师自己应酬交际太多,工作一安排就不再过问。另外还有就是经济原因,虽然目前根据律协的规定所有的实习律师都有补助,但是在西安这样的城市不要说体面的生活,解决温饱尚且捉襟见肘。有的指导老师允许继而帮助实习律师在完成自己安排工作之余自己做些咨询业务或撰写诉状赚点外快贴补一下,甚至会额外支付各种补助。有些律所以及指导律师不但不会额外补助还不允许实习律师自己咨询、代写文书赚钱补贴。凡此以上种种大抵就是实习律师和指导老师之间的爱恨根源。当然每个人、每个所都有具体的实际情况,我们并没权利去指责别人。
执业近十年的我很少听到律师界的师徒佳话,大多数律师职业后对于当初指导自己一年有余的人没什么感觉。不少律师执业不久转所另谋发展,这个时候当初的指导老师连同事都算不上了,他日相逢能把酒言欢的恐怕不多。
时代的发展主要是加重了指导老师和律所的责任,尽可能保障年轻律师健康成长。所以我们很多老律师总是说自己当年实习的时候没有补助甚至贴钱替老师办事等等颇有些不合时宜。但是话说起来总是很容易,那些制定政策、制度的人往往很少直接受到政策制度的约束。每月几千的助理补助却是实实在在的支出,挣得时候没感觉多少,但是真要花出去说一点不肉疼也不是事实。有时候也听很多实习生抱怨自己干的多,收入才那么一点,而自己的同学在企业做法务才一年多工资已经五千多了。这里要说明的是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领的不是工资,是实习补助。也就是那点钱不是你们劳务的价值只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的补助罢了,所以不能和你们做法务同学的工资比。因为律师的工作价值其实是看效果而不是强度,以这个标准来看那些被老师改过许多遍甚至弃之重写的法律文书是没有什么价值的,甚至还不值那点补助。更何况很多没有事情的时候,实习律师也不过是在看书,又创造了什么价值?这里大家也不要不服气,看看你们的指导老师如果一个月没有业务做,有没有收入?哪个指导老师以自己本月没有业务收入而拒绝给实习生发补助?有时所里或指导老师给予实习律师的是他们所能够给得了的,不说感恩之心,多体谅、理解律所和指导老师也是应该的。
谁没有年轻过,都是从羸弱的菜鸟成长起来,自己当年的不幸不是冷漠、剥削新人的理由。自己当初受到的提携和照顾却应该回馈给身边的年轻人。总觉得老师是最高尚、最牛掰的称呼,每当新人这么叫自己,饶是自己心理素质过硬,还是会有点脸红。那些指导过别人的老律师也扪心自问,是否当得起一声老师?总觉得律师是一个计较利益的行业,大家之间并没有温情必要,很多所谓大所也正是这样的律所文化。律师毕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机器,律所也不是机器人工厂或商店。虽然近来已经有机器人律师面世并提供法律服务,但我想机器人是担负不起公平和正义滴,因为公平、正义离不开温情和关怀。
良好的师徒传承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承,更是对法律文化和公平正义情怀的传承。师徒传承对于律师行业的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相信一代代年轻律师会坚定地沿着前辈的足迹越走越远。
写于2019年教师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