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受害方不进行住院费用结算要求赔偿医疗费能否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2-03-02 10:00:01

阅读量:13981

基本案情


      2015年2月26日6时55分,被告王玉龙驾驶小客车(内乘原告洪金鹏)由南向北行驶时,小客车前部与同向行驶的被告史占广所驾的大客车(车牌号为冀R87272,登记车主为廊坊交通公司)尾部接触,造成洪金鹏、王玉龙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史占广负事故次要责任,王玉龙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洪金鹏受伤后至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住院治疗。被告王玉龙为其垫付住院押金500元。原告洪金鹏至今未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经法院至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核实,原告洪金鹏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超出10000元。


      另查,事故车辆(车牌号为冀R87272)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财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被告人财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为原告洪金鹏垫付医疗费10000元。


      案件焦点:原告洪金鹏进行住院治疗,出院后未进行住院费用结算,未支出相应的医疗费,其要求赔偿医疗费能否获得支持?

裁判要点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次交通事故中,史占广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告人财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人财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付原告医疗费10000元,法院予以扣减。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被告邹长青陈述系其雇用的史占广,则其应承担史占广应承担的责任,法院酌定邹长青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史占广驾驶的车辆系登记在廊坊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交通公司)名下从事运营,廊坊交通公司对于运营行为亦享有运行利益,应当与邹长青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王玉龙负事故主要责任,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洪金鹏要求赔偿50000元医疗费,因其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其已实际支付该项支出,故仅对被告人财保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予以处理。原告洪金鹏可待实际支出后另行解决。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给付原告洪金鹏医疗损失类赔偿金10000元(部分医疗费),已给付;


       二、驳回原告洪金鹏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在原告洪金鹏未至医院结算的情况下,是否应支持原告洪金鹏要求赔偿医疗费的诉讼请求。笔者认为不应支持。具体理由如下:一、民事赔偿原则是损失填平原则。原告所要求的损失应为其已发生的实际损失。本案中,原告虽住院治疗多日,并产生相应的治疗费,但其本人并未支出任何费用,在此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并未产生实际医疗费损失。二、原告有恶意逃避支付医疗费的意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曾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承办法官多次要求其到医院办理住院结算手续,但其拒绝办理。经承办法官了解,原告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为40000余元,原告作为一名二十多岁的正常劳动力,其父母也正当年,在现今社会,40000余元不存在支付不能的情形,但其仍拒绝进行结算,不知其真实意图到底为何。三、如果支持其请求,将客观上形成不公平的后果。本案中,医院为案外人,且医院并不知原告已起诉的情形,如果支持原告的请求,原告将执行到的案款另作他用,则医院的损失不能获得补偿。综上,判决仅支持原告已产生的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10000元医疗费。


      本案案号:(2015)昌民初字第06002号

来自:仟律网

241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受害方不进行住院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时间:2022-06-09 13:48

1648次阅读

商家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时间:2022-06-09 11:11

820次阅读

房屋抵押权能否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房屋抵押权可以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时间:2022-06-09 11:02

1024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时间:2022-06-08 11:44

1296次阅读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

时间:2022-06-07 15:29

812次阅读

王玲玲律师

王玲玲律师

离婚、债权债务、合同、刑事、交通事故…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院答复:《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标准建议的提案》明确了!湖南交通事故损害将这样赔偿计算烟草诉讼案:美国历史上经历五十年的官司烟草公司最终赔偿3685亿美元损害公司利益纠纷12条裁判规则​好意帮忙载人,出事故了司机也要担责?民法典这样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界定?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诉请法院撤销该协议不同程度的人体损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五个常见实务问题及适用条件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其他重大过错”的认定大四毕业生贷款9万整容惹上艾滋,什么样的美容机构是正规的?男子迷倒14名女子发生关系,受害人:仅愿意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律师解读】人身损害赔偿的13个项目​最新案例:​以口交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并致阴茎皮肤损伤如何定性被人陷害和尸体发生关系,该判强奸罪还是侮辱尸体罪?彭宇案成为过去,《民法典》重新定义见义勇为,遇到老人放心扶?云南西双版纳偷渡快艇出事故,失踪9人均为中国籍好心喂养的流浪狗不慎咬伤了人,好心人却被告上法庭,冤不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流程及注意事项阴道撕裂,阴茎折断属于什么伤?有何法律后果?河南郑州1患者刺伤2名医生,知情人透露:医生恐无法再做手术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榜样:湖南公交车男生欺负女孩,“红领巾”男孩挺身而出说法|配偶出轨能否请求损害赔偿?100多人将西安某批发市场20家商店洗劫一空,对面就是派出所杨紫名誉案:被告伪造重要证据,最后被罚10万,当堂大哭人民法院报:非法定人格权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错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的损害赔偿,法院如何认定?趁同学聚会强奸女同学,致其自杀,男子是否对女同学的死负责?【裁判实例】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高院会议纪要: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