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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天生就是要说“我反对”!

发布时间:2021-07-18 09:00:01

阅读量:20616

今天,人们谈到律师时,非议很多,有很多负面的标签。在有的人眼里,这个职业是在伸张正义的借口下,不惜颠倒黑白、钻法律空子,谋取的是私利。

律师赚钱,没有罪过。然而,除了钱、除了名,律师应该给这个社会贡献什么?

1875年,在美国律师协会第一次会议上,美国著名律师吉尔顿说过一段名言。他说:“我们要把律师职业提高到更高、更好的水准。如果律师事务所仅仅变成了一种挣钱的方法,那么律师就堕落了。如果律师事务所仅仅是一个试图打赢官司,并且通过向司法机关走后门而打赢官司的机构,那么这一机构不仅堕落而且腐败了。”

01.

律师是不可缺少的力量,律师的作用非常巨大。

律师职业关系到公民权利的维护、关系到司法正义的实现、关系到法治文明的进步。在法律人共同体中。律师是不可缺少的力量,律师的作用非常巨大。

为什么?

因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人,当被侵害时,我们渴望权利能得到救济,正义能得到伸张。

律师的存在,为司法引入了一种外在的力量,有了律师第三方的力量,事实认定和法律判断不会被随意操控,律师的介入,保证了控辩双方的平等,保证法官的居中裁判,使得庭审不再走过场,法治的天平不至于倾斜。所以,有了律师,司法公正不一定必然会实现;但是如果没有律师,实现司法公正就一定是句空话。

在著名的韩国电影《辩护人》中,税务律师宋佑硕为震惊全国的“釜林事件”受害学生进行人权辩护,辩护人从投机谋利转向不义宣战,就是为了“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而做出的贡献,这种贡献在于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运用自己的专业敢于向一切不尊重民权、肆意践踏正义的公权力进行挑战。

02.

律师,天生就是要说“我反对”!

任何人都需要生存,以谋生为职业,没错,但法律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一门职业,更应当是一项人类的伟大、艰辛而光荣的事业。法律人只有以实现正义、实现法治为志业,才是伟大的事业。除了职场中的财富、权力、名誉外,法律人应该将法律作为一种事业来追求。我们坚守的是人类的公平、正义,只有把法律作为一个事业,它才能给我们带来崇高和伟大。

何谓伟大?让我想到了,一名律师,他是中国第一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是第一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即席发言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第一位提出《律师法》立法议案,建议建立完善的律师制度的人。—王工老先生。

在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当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大会主席习仲勋照例问了一句:“哪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有意见?”

王工律师立即举手示意:我要发言!

不管历史过去多久,虽然老先生离开了我们,但那一句“我要发言”,都会成为所有法律人心中最有分量的一句呐喊。

“我要发言”,既是中国律师的良心,也是中国律师的心声,还显示了中国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律师依附于权力是没希望的。律师天生是私权利的代言人。律师天生是要说“我反对”的。对于那些不义,你必须仗义执言,打抱不平。

今天的律师依然面对着生活的压力、环境的糟糕、江湖的险恶,也许我们的行动是点滴的,进步是缓慢的,正义是迟到的。

但无论如何,法律人,永远不能放弃我们追求的公平、公正和法治信仰,法律人应该永远选择站在公正和法治这一边。

03.

最高人民法院:

我们要尊重律师的人格,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尊重律师的劳动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为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尊重律师的人格,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尊重律师的劳动成果。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应当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律师作为一线法律实践者,对中国法治有着直观的感受和深切的期待。法院欢迎律师加入到法院队伍中来。

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了今后入额的法官更加专业、更加规范、更加精英。今后法官和律师之间,应当成为双方共同学习的榜样。我们要恪守从业的基本要求和道德底线,打破傲慢与偏见,以自身点滴的言行影响并引导民众学会尊重法律。


相互之间的尊重,才能构建起我们对规则的敬畏与臣服,才能让我们伸张正义的力量更加强大。因幼稚和偏见而相互横眉冷对、冷嘲热讽,因私欲和霸道而相互拆台、互不相让,只能让人看笑话,只能让法治中国没希望。


来源:北京市检方工、人民法院报、法留香法律资讯公众号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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