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庭组成比较简单,而且又没什么矛盾的话,你是不是认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所有的资产是理所应当的呢?可真有发生过,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要求把七大姑八大姨堂哥表哥全部到场才能办理的情况。这是什么情况呢?
先给你一个结论:如果你是一个拖延症患者,或者不懂《继承法》的话,那么你会面对非常痛苦的继承难题。
我们讲一个网上流传非常广泛的经典案例。
小丽的爸爸在2006年去世,有一套房子登记在爸爸名下。那时候小丽妈妈要继续住,也不打算卖,所以小丽也没有理会房产证过户变更的事情。2016年时,小丽的妈妈也去世了。这套房子的学区很不错,于是小丽就想把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进去,就拿着房产证和死亡证明等去房管局里面申请过户。没想到,房管局说,去公证处先去办一个继承权公证书再来!小丽一愣:那么麻烦?
于是小丽跑去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公证处问:你爷爷奶奶还在吗?她说,外公外婆很早之前就去世了啊!爷爷是在2006年去世的,奶奶是在2007年去世的。公证处办事人员头都没抬:那你去邀请你爷爷奶奶那边的所有亲戚都找来吧,签字申明放弃继承!天哪!那些大伯姑姑等可是好久都没有联系了,有些还出国了,那怎么办啊?我继承我爸妈的房子,跟他们有毛关系啊!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们看一下小丽这家人的部分关系结构:
小丽的外公外婆早就去世了,爷爷也在爸爸去世之前离世,奶奶则在爸爸去世后一年仙游。大伯也是早就过世了,他有三个儿子,小丽和他们很久没有联络了,只知道其中一位已经移民美国。二伯和二婶在2011年离婚了。姑姑和姑父的最新情况也不清楚。
那小丽爸妈的房子怎么会关这些长久没有联系的亲戚的事情呢?问题就出在她的“拖延症”!!!
我们先看一下在2006年,爸爸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是怎么个分配。
在爸爸去世时,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小丽、妈妈和奶奶。妈妈先拿到夫妻共同资产的50%,然后剩余50%由三人平分,也就是各1/6。如果当年就办了继承权公证,把房子过户掉,那么只需要奶奶协助提供爷爷的死亡证明,小丽陪着妈妈和奶奶到公证处签字申明放弃继承权公证,这事情就结束了!但拖着没办,到了2007年,事情就大了。
因为,2007年时,奶奶去世了。因为那时候奶奶并没有申明放弃1/6的法定继承权,所以这1/6的资产就算成奶奶的遗产进行再分配。这时候第一顺位继承人有:代位爸爸继承的小丽,代位大伯继承的三位堂哥,二伯和姑姑。
代位继承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原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爸爸、大伯、二伯和姑姑。但爸爸和大伯已经去世了,这时候继承权可以下移到孙辈,这就叫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向下继承,而不可以向上。这也是为何爸爸去世时,大伯他们不可以代位已经去世的爷爷。
那这时的爸爸房子这部分资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样的呢?小丽得到房子的1/24,三位堂哥共同得到1/24,也就是每个人1/72,二伯和姑姑分别得到1/24,但婚内法定继承的资产都属于婚内共同资产,所以理论上二婶和姑父也是有一半的份额。
你看,这下子麻烦了吧?爸爸的房子资产,都到了堂哥、二伯家和姑姑家了.......在2011年时,二伯和二婶离婚,那么二婶也同样带走1/48的继承资产。
到了2016年时,我们终于迎来了“故事结局”。
妈妈去世时,由于外公外婆那边早就去世,真的只能说“幸好幸好”。妈妈原本继承到的份额全部给了小丽,于是就有了如此分散的房产份额。要知道,如果是在北京上海深圳,一套学区房,分分钟可能大几百万甚至过千万!哪怕堂哥只分到1/72,720万的房子也能够分到10万。如果真的因为钱而要争一下,也不会觉得奇怪吧?别忘了,这还只是这套房子而已。理论上,爸爸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股票或者存款等,其实都应该按照这个份额来分的......
这个案例就很明白地告诉大家:遗产继承一定要快!千万不能拖!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到底哪个会先来!以前大家钱都不多,房子也不值钱的时候,大家也很念家族情谊,离婚的也不多见,遗产争议自然少,也有商有量。而如今,一套房子就上千万,更别说其他资产了,亲戚之间的关系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密。如果有人觉得“该是我的,为何不拿?”那律师们的生意就会越来越好。
我们常说“理财理财”,好像就是在谈论回报率、赚多少的问题。可是,在关注我们的钱增值了多少之前,我们得先做好防守,别把钱从家里流出去了!我们不该在事后想办法请个好律师帮忙去赢官司,而是根本不该让这种纷争出现!
那么,除了父母去世后要尽快办理遗产继承之外,这个案例还提醒我们可以怎么做呢?
第一,房产等不动产和高价值的股权等,要写遗嘱,进行定向继承。现在各地都有中华遗嘱库,可以帮助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写简单的遗嘱(最多不能超过两套房,具体参见中华遗嘱库的网站),也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找律师写遗嘱有没有用呢?有用,但是现在很多律师已经不敢再接遗嘱见证的业务了,因为纠纷风险太高。
第二,大额存款等尽量转移到保险中,通过指定受益人进行传承。你说,我知道老爸的密码,直接取钱不就完了吗?别想得太简单。如果一旦有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追究,那么打官司则必输,因为法律上人家也有份啊,凭什么你单独拿了呢?
了解多一些法律常识,不要事事都想当然。作为保险人,我们不仅仅是提醒大家健康和疾病风险。随着整个社会财富在不断累积,因为财富引发的纷争只会多不会少。我们保险人在大家日常理财科普方面也会起到重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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