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报警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孩子或少女失踪后最先开始的24小时,是找回孩子或少女的黄金时间,家长或亲友及时报案,警方及时行动,会大大提升短时间内找回孩子或失踪少女的几率。所以,发现孩子失踪及时报警是必要的。
如果是成年人失踪,不涉及绑架、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的,实践中有些地方会以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如精神病患者失踪找不到回家的路等,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2警方应该立即立案的情形
除了上述所说的,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可以立即立案,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也应立即立案。公安机关应立案的情形还包括: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3)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4)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5)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