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问答>精选问答

涉外离婚中的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分类:其它

发布时间:2020-07-03

阅读量:15066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版权申明:仟律网对文章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2197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如何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

如何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中国当事人一

如何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

廖春霞律师

播放:20375

时间:2020-06-27

外国定居的华侨起诉离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外国定居的华侨起诉离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

外国定居的华侨起诉离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郭胜华律师

播放:20303

时间:2020-06-27

双方为外国公民 结婚注册地在国外 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双方为外国公民 结婚注册地在国外 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双方为外国公民,结婚注册地在国外,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随着国内外籍人士的增多,双方为外国人,在成都离婚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各区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甚至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法院一般的做法是

双方为外国公民 结婚注册地在国外 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如何处理

万孙琦律师

播放:20183

时间:2020-06-30

涉外离婚谁管辖

涉外离婚谁管辖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

涉外离婚谁管辖

杨璐律师

播放:20101

时间:2020-07-02

涉外离婚是什么

涉外离婚是什么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

涉外离婚是什么

易德铭律师

播放:20069

时间:2020-06-28

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张国平律师

播放:19845

时间:2020-07-08

涉外离婚最快多久能离掉

涉外离婚最快多久能离掉

若是涉外协议离婚,准备好材料,经民政局审查无误后就会发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此解除。若是诉讼离婚,因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样说简单程序三个月

涉外离婚最快多久能离掉

贺才兵律师

播放:19784

时间:2020-06-24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魏广林律师

播放:19580

时间:2020-07-03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黄天翔律师

播放:19461

时间:2020-06-29

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对于涉外离婚中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当事人是在我国法院起诉的话,也是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分割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

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杨龙律师

播放:19460

时间:2020-06-22

魏矅律师

魏矅律师

  1、医疗纠纷案件 本人系第四军医大学毕业,法学与医学的完美结合,处理该类型案件定位、总结焦点问题准确,化解矛盾的能力强。   2、合同、民商事案件 本人在法院工作期间担任审判庭副庭长,年调撤率达60-70%,多次评为优秀调解能手。   3、法律顾问 目前法律顾问单位达13家,积极处理顾问单位的各类法律问题,参与管理、合同审核、纠纷化解、诉讼等工作,深受顾问单位的好评并积极推荐。   4、案件执行 本人在法院工作期间曾担任执行局的副局长,承办了大量的执行案件,熟悉办案流程、节点。擅长查找被…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