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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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退款的,如果快件未签收,默认物品损失责任不在买家身上,如果买家购买的产品是包邮的,商品无质量问题拒收的话,可能需要买家在申请退款的时候减去发回去的邮费;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买家则不需要承担邮费,申请退款的时候申
于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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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21
法律分析: 大部分情况下,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黄银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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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6
法律分析: 首先,与伤者或是伤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 其次,协商不成的,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 最后,如果调解无果可以起诉。提交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以及已履行的垫付义务等证据即可。
张世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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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6
电梯被困超过30分钟的情况下理赔是合法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在接到电梯关人半小时内电梯维修工必须到场开轿厢门放人,如果被关者没有及时报修不在这半小时时间限制的范围内。被关电梯轿厢还是安全的,不要着急,物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张世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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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3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在学校无意碰伤同学,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宋俊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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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7
不合理。打掉两颗牙,构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轻伤二级是刑法意义上的结论,不是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民事残疾等级,赔偿不会太多,也就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一般不会超过一万。
侯晓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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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5
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按照警方对案情的认定确定属于民事赔偿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希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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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0
父母侵犯了青少年的隐私权和自由权是没有责任可追究和没有法律的约束的。按照法律规定,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为了管教未成年人有时会侵犯到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但这种善意的侵权行为不可罚。法律规
郭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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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1
一级 5.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5.1.2 颈部及胸部损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5.1.3 腹部损伤 1)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 2)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5.1.4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2 二级 5.2.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王祖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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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1
车辆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人财产被恶意损坏,是可以报警解决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
杨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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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