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接触+实质性相似”的标准去判定。
所谓“接触”,并非指一定看到或摸到,而是指一种接触的可能性,即被诉侵权人有可能接触到被侵权人的作品。如果某一美术作品从未发表过,说明没有接触的可能性,没有接触则无法构成侵权;如果该作品公开发表了,例如文章在网络上发表、图书出版、画作公开展览等,无论被诉侵权人是否看到了这一作品,都可以推定具有“接触”的可能性。
“实质性相似”则是指侵权人作品与被侵权人作品有一定程度的相似。在进行相似度比对时,首先应区分哪些是作品的独创性部分,只有独创性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才有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构成实质性相似的部分为公有元素,即非独创性部分,则作品不构成侵权。例如,两部美术作品均是在借鉴前人某幅画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创作,可能存在部分相似,这时就需要先剔除非独创性部分,再对两部作品的独创性部分进行比对。此外,当作品类型一致时,相似度达到一定程度自然可以推定为“实质性相似”,但是当作品类型不同时,也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例如,某作家创作了一本书,后有某影视公司未经授权便依据该书拍摄了一部电视剧,若能从电视剧的具体情节中推定出电视剧与该作家作品讲的是同一故事,则文字作品与影视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目前,“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整体观感法,也称普通观众测试法,即从大众角度理性看待一件美术作品是否构成相似,强调大众对某一美术作品的艺术感受和精神体验。
二是“三步检验法”标准,也称抽象测试法,即由相关艺术专家或司法领域专家对美术作品的独创性部分进行剥离后,再判断独创性部分是否与其他作品构成相似。
三是内外部测试法,即首先使用外部测试法来确定原被告作品是否传达相同的思想,然后在此基础上使用内部测试法分析思想层面的相似性是否可导致表达层面的相似,该种方法需要与上述两种方法佐证配合。此外还有逐字逐句比对的解构方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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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狗咬伤后,双方可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派出所或当地村委、居委进行调解。 2、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费用、营养费,及可能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 3、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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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是常见的工伤类型,一般来说,只要是骨折就可以评定为伤残,像肋骨骨折应该在九级伤残以上,具体到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当地劳动局会结合伤情而定。构成九级伤残的,工人拿到的伤残金是八个月基本工资。因伤耽误工作的,误工费用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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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危险犯吗?生产销售劣药罪不是危险犯,属于结果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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