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雄主任是广东广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永”)创始合伙人,广永所是由中国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从事中国国内及涉外律师业务并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陈志雄主任律师团队由多位素质优秀、从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团队律师均为卓越法律人才,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均受过良好的法学专业教育及律师实务培训,团队整体年龄、知识、业务结构配置合理。
广永所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2楼。广永所借鉴国际企业规范实用的管理模式,结合律师事务所的操作模式和经营理念,实行公司制律师事务所运作管理制度,最大程度上保证客户的利益。广永所整体实力雄厚、专业分工完善,真正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广永所重视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调团队合作,注重发展与外部顾问、客户以及其他专业机构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稳定的业务支持网络和合作伙伴以及高素质的律师团队能够确保满足客户差异化的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广永所在专业分工基础上,致力于团队的建设和文化的造就。在鼓励每位律师发展其专业才能的同时,强调通过团队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专业服务,将每一律师的才能和团队的综合能力结合在一起。对于每一个选择广永的客户,都将为其配备一个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组,以保证广永随时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及时的法律服务。
广永所有良好合作的客户群,主要客户来源为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个人或境外机构。均立下良好的口碑。
本所律师接受聘请担任保险公司、资产评估公司、证券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各种公司提供保险法律、资产法律、证券法律服务。
为保障客户利益和事务所的持续发展,广永所严格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谈论、专业团队协作、日常业务学习培训、法律文书内部审核等管理制度。
广永所秉承“诚信、合法、高效”的服务宗旨和经营理念,向客户提供尽可能全面和及时的法律服务。广永所始终注重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将客户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基于对客户需求和事务背景的全面了解,广永所提供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客户的满意与信任是广永所的经营目标,在以往开展的法律事务中,广永所成功帮助众多客户保障最大权益,取得一系列成绩,得到众多积极反馈。
核心业务及突出业绩
广永所的核心业务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国有资产法律事务、公司税务法律事务、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法律事务、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金融与证券法律事务、银行法律事务、保险法律事务、行政复议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法律事务、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确权纠纷法律事务、劳动报酬法律事务等专业领域,并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均取得突出成绩,为客户最大程度地谋求其合法权益。
广永所在上述领域有深入且专业的研究,从而为能够提供给客户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打好基础;在业务交叉领域,也能全方位提供灵活的解决方案。
◆ 公司法律事务
广永所代理的公司法律事务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国有资产法律事务、公司税务法律事务、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法律事务、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等。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负责,广永所在公司法律事务及合同纠纷领域曾代理大型税务公司,追偿其委托人因逾期交付税款产生的责任,并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剩余税款及违约金。
◆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领域包含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侵权等方面。广永所在知识产权领域代理大型港资企业,追偿商业竞争对手在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中因抄袭和非法经营的责任,并获得胜诉。法院判决追回损失并要求对方停止生产。
◆ 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事务
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事务是广永所传统的优势业务。本所拥有具备丰富金融证券法律事务经验的律师团队,组成强大的律师队伍,律师强势组合并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广永所律师代理金融证券有关法律案件数十件,成功帮助客户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广永所已开展数十件股票虚假陈述索赔业务,其中,三十余件股票虚假陈述案已获得胜诉并陆续收回索赔款项,剩余股票索赔的诉讼程序正有序进行中。除此之外,广永所还代理个人消费贷款,商业住房贷款系列纠纷逾五十件;代理信用卡系列案件逾三十件。皆为当事人追回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并保全抵押财产。
◆ 民事法律事务
广永所代理的民事法律事务领域包含合同纠纷法律事务、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确权纠纷法律事务、劳动报酬法律事务等。开展数十件相关业务,经验丰富。其中,广永所代理过某大型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纠纷领域案件,追偿对方逾期交付的房屋租金、违约金、水电费,并追究改变原房屋结构的责任,法院判决待定。
服务理念
广东广永律师事务所秉承“公平、高效、满意”的法律服务理念,旨在为客户提供周全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公平公正,专业服务”是我们的原则。
姓名: 民事商事刑事陈志雄主任律师团队
电话: 13533225148
职位: 律所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202广东广永律师事务所
所在律所:广东广永律师事务所
问答简介: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骗婚罪,如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
问答简介: 律师解答 假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问答简介: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通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在哪里取得都一样。你们可以选择目前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 3、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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