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山东鸿之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文化底蕴深厚。业务专长: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纠纷。在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在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中有一定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执业理念:对待当事人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案件以专业的办案能力。
姓名: 王萍律师
电话: 15254935991
职位: 专职律师
详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会馆2715室
所在律所:山东鸿之恒律师事务所
问答简介: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答简介: 判断工伤鉴定标准的如下: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问答简介: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合法解除、协商解除与违法解除,赔偿方式主要有不支付赔偿、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支付赔偿金。 (一)合法解除又分为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和支付经济补偿金两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赔偿: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⑤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存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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