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周聪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周聪律师,2006年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学专业,2006年-2018年期间,先后在南通地区一家制造型上市企业、国内某知名房企及南通某特级资质建筑企业从事法务类相关工作,十数年间,处理了众多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房产类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为所在企业追回或减少损失无数,在相关领域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2018年底正式进入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后,除继续学习巩固自身特长外,更钻研并拓展了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纠纷等不同类别的业务,凭借过硬的业务素养,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周聪律师始终秉承专于业务、精于品质、创造价值、值得信赖的执业理念,将继续坚持走专业化的道路,尽心尽责的完成好每一个人当事人的委托,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姓名: 周聪律师
电话: 13814666947
职位: 专职律师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楼
所在律所: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问答简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问答简介: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问答简介: 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由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除了法律不允许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除外,所有主体都可以作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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