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徐勇律师
电话: 18990050855
职位: 专职律师
详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洲大道三段669号
所在律所:四川瀚毅律师事务所
1/我同桌因为我让座位让慢了一点,反手给我了一巴掌。 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呀...
2/我是女方,要离婚,怎么离婚,男方不同意...
3/你好 我一朋友他个老公两个结婚一年生育一小孩 ,但是老公一直不上班 都是靠自己一个人挣钱养家,她一直想离婚但是他老公不同意,让老公出去上班也不上 家里面基本上完全没有收入 马上孩子要上学了, 这...
4/自动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5/我的四轮电动从东往西行驶,他的三轮电动从北往南行驶,然后他的三轮电动碰到我四人电动后轱辘往前一点,也就是右侧咕噜,他的电动也没牌照,没有行驶证,驾驶证,我的也是都是非法上道,现在电动三轮属于机动车。四...
6/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院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多久?...
7/只是起诉离婚,如果要求调查通话记录,和开房记录,法院能给调查吗...
8/你好!我们婚姻因为很多家庭和各自的原因无法继续,他没有母亲,只有父亲,自己去离婚,他不会出孩子的抚养费,所以才想着去法院离婚,不知道会怎么判...
9/请问,女方婚前付了30%首付,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并独自偿还贷款两年后,结了婚。然后婚后男方一次性还清了剩余所有贷款,...
10/家装不规范,业主不想继续合同...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征地补偿土地出让金的区别是: 1.土地补偿金是政府征收土地时给使用土地的集体或农民的补偿款。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出让人)向土地受让方(用地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款。 2.前者是政府征收土地,后者是政府出让土地。 相关的法律规定: (1)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有: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关于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的法律规定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