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亦斌,中共党员,凤城“十大金牌律师”,现任山东亦斌律师事务所主任、国际认证财富管理师、凤城电视台特邀嘉宾、山东亦斌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下辖五个律师事务所,2017年个人事迹被“时代影响力”收录,2018年个人事迹被“中国好律师”收录、2019年3月当地“十大金牌律师”总评分成绩第一名,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专家。
曾在云南战区艰苦环境历练,专业后华丽转身成为众人啧啧称赞的“标兵好律师”,执业以来,始终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向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及解决方案,用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诉讼技巧,赢得了社会的好评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姜亦斌的优秀法律事迹曾被山东政法综治网、山东《公权与法制》期刊、中国律师网、全国共产党员网刊登、转载。多次在“法在凤城”“法律讲堂”机关、学校普法讲课,也被电视台进行过“个人专访”并播出。在2015年被评为当地司法系统先进个人,还被评为“事前诸葛亮”律师讲师,5A诚信律师。2019年3月份被司法局授予“十大金牌律师”,总评分成绩名列第一。
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财富传承、商事诉讼、刑事诉讼及实践运用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成功运用。成功办理过社会影响较大的王某工伤赔偿案,张某交通事故案,崔某某遗产继承侵权案、为某诈骗数额达到100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成功维权、也为某橡胶公司因无任何证据而陷于被动的轮胎款案成功挽回230850元的损失、更为数不清的工伤赔偿案件成功达到甚至超越当事人的期望值,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及法官仲裁院的高度认可和尊重。
本人品格:为人诚实、待人热情,不以金钱利益为中心,踏实做人, 诚信做事,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协调能力。
本人座右铭:赢的官司一定要赢的精彩,输的官司一定要把损失降到最低。
执业理念:凭借坚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体恤困难:对经济上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可以按规定减免收费,符合条件的可以风险代理,决不以金钱利益为最高准则。
办案风格:细致、认真、尽心尽责。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真诚助人、广交朋友。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财富继承、婚姻家庭、商事诉讼、保险信托、法律讲座。
2015年度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5-2016年度潍坊律师论文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多次获得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个人事迹被山东政法综治网、山东《公权与法制》期刊,山东政法综治网、中国律师网、全国共产党员网刊登、转载。多次在电视台“法在凤城”“法律讲堂”普法讲课,其他事迹也被高密电视台进行过“个人专访”并播出,引起热烈反响。
执业感言:凭借坚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体恤困难:对经济上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可以按规定减免收费,符合条件的可以风险代理,决不以金钱利益为最高准则。
办案风格:细致、认真、尽心尽责。 尤其擅长的方面: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真诚助人、广交朋友。
专长领域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财富传承、商事诉讼、婚姻家庭、信托。
山东亦斌律师事务所
山东亦斌律师事务所,一家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我们秉承专业分工、团队合作、敬业勤勉、的办所理念,坚持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作为客户的智囊参谋和法律卫士,我们始终以专业、敏锐、前瞻的眼光,与客户一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预防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其中主任律师姜亦斌自1992年研习法律以来,已取得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资格证书、山东省司法厅颁发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潍坊市律师协会会员,优秀律师。法在凤城法律讲堂特邀嘉宾、其优秀事迹在山东政法综治网、《公权与法制》《北京法治文萃报》《潍坊日报》等各大媒体刊登,多次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及司法部门表彰。执业以来,始终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向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及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遗产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理论及实践运用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成功运用。
姓名: 姜亦斌律师
电话: 15065683383
职位: 专职律师
详细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康成大街东首东方明珠广场写字楼457室
所在律所:山东亦斌律师事务所
问答简介: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 6 分。...
问答简介: 1、协议优先原则;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4、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问答简介: 民间借贷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合法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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