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叫徐其香,女,1934年10月出生。现年87岁,原住;博山区八陡镇石炭坞和平村河南183号院1号,其住宅是我姐夫马连芳的祖宅。我丈夫马连芳有弟兄四人他是老四。因农村旧房改造搬迁户。原产权人是我姐夫的。楼房建好后是他儿子到村上办的入房手续。他儿子把新产权人写上了他的名字。新房由我们一直住着。他儿子因为他们单位拆迁 ,说暂时搬来住。因为是他亲生儿子,认为搬来暂住是可以的。他儿子就把来住了。开始搬来住还可以。但时间一长就开始找茬。嫌我们脏、嫌和我们住在一起不方便,整天比鸡骂狗,说房子是他爷爷给他的,让我姐他老两口搬出来 。然后开始停水、停电、停天然气。最后在2017年把我们赶到了养老院 。一去三年不但不去看望。直到我姐夫死她都没去。我姐夫的丧事是他的姑娘和姑娘的单位帮忙才办理的。我姐和我姐夫在养老院期间的费用都是我姐夫支付的。现在我姐夫已死,我姐在养老院的费用没有了来源。
我想问的是:1房子能要回来吗?
2我姐在养老院的赡养费怎么办?
我应该找那些相关部门办理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