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8日9时开始到2019年12月9日16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周山路交汇处的皇宫仙指国际足浴养生SPA会所做维修工,负责人赵经理(不知名字)口头承诺维修工每月工资3000元,满勤奖200元,月休息两天。2019年12月8日9时开始上班,共计两天时间,工作期间,让维修工自己去买维修配件和维修工具,说给报销,但迟迟没有报销,到2019年12月9日16时,通知我不让我干了,在此期间没有办理入职手续,到现在为止,一分钱没有领到。请问,我这两天的工资可不可以要回来?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要回来?麻烦给予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