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家政人员,前天和朋友在平台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影视招聘群演的人,今天我们去了上海莘庄很偏僻的乡下,一个打着招聘群演的公司,一个自称制片人的人,和几间贴满名人合照的办公室,我们被介绍签订了一份协议,大题是一年内为我们提供群演的机会,我们预定15场,交了每场30元共计450元的费用,他们提供群演的机会,期间有质疑的,但是所谓的制片人一再迷惑我们,我们几个人就签了协议,他提供的不是正规发票,是普通的收据,而且他亲自送我们下楼,而且特别领我们走的是侧梯,我一直遗憾,就在刚刚,他微信通过我们,看了他朋友圈,就是一个黄牛性质的中间人,帮许多类似快递打包,展会礼仪之类的广告……和我们之前约定的风马牛不相及,而且事先一直提醒他我们四五十岁了,他一直说不影响群演……我们都是辛苦钱 感觉被骗了,请问我们这份协议可以无效吗?我们能要回自己的钱吗?我们都是做阿姨的姐妹,因为疫情影响,工作不好找了,迫于无奈上平台找工作,遇到他们所谓的经理的忽悠,去他们的公司签了协议
我们几个阿姨现在希望得到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