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年3月跟房东签了租房合同,2019年11月份时候跟房东说退租,生意经营不下去了,1个月后房东答应退租扣2个月房租,还剩下押金21400答应今年2-3月份给我!今年2-3月份我们去找他退押金,他说房子还没有租出去,等租出去再退押金,,等到4月20号左右,我们去门面看,发现门面已经被他租出去营业10多天了,我里面的东西也被他撤走了,我去找房东退押金,他又改口说只能退押金7400,本来是3万的押金。。,合同签的2年协议没到期,,房租也没逾期,他现在说我15天没交房租所以自动退租了,他从未打过电话让我交房租,也没告知逾期,,,现在我这个合同还在这,他又跟别人签了合同,,这种情况算合同诈骗吗??我起诉能追回押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