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下午,我班同学被其他班学生遭到言语辱骂,其当事人找到我(情绪波动较大,哭着对我说)有人要打他,随后我让我同学去叫出来谈一谈,叫出来之后我们拉到学校附近的小巷子,起先只有四人(我,当事人,我同学,还有言语辱骂的那位同学),事情发展到中期,我没有注意到巷子人比较多,将那位同学吓哭了,然后110来了之后我就跑了,全程我没有动那位同学一指头,只有被辱骂的那位同学打了四锤(比较轻的那种),第二天之后,学校政教处领导将我在校门口拦截,随后教育批评了,之后告知了我的班主任,因为当时是那位同学先挑的事,我们老师将我说了一顿而已,没有放到心上,下午之后我被同学诱惑逃了一下午的课,之后晚自习正常进入,晚自习开始后老师把我两的家长叫来,领我回去,然后15.16.17没有上学,今天晚上我被同学告知,那位同学诬告我说我叫了一堆人将他打了一顿,但是事实上我没有动他一指头,我从同学的口中得知,公安好像找到了我们校领导,我们校领导觉得很丢脸就不要我了,直接要将我开除,事先我和我的家长毫不知情,包括我现在法律咨询的时候也不知道,因为我是初中,目前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想问,我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可以被开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