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家动迁,户口里面有舅舅舅妈,大姨妈和她女儿(姐姐),二姨妈(早年因为舅舅要结婚,90年初去日本打工,中间不断寄钱回来补贴几个姐妹和兄弟,现在要落叶归根回来养老)。另外外婆已经过世,家中一共六个子女。重点提一下,大姨妈是插队落户去的安徽,姐姐是知青回沪,姨妈也是回沪的。拆迁款一共五百多万一点,家里另外几个阿姨和我妈觉得先让舅舅和二姨妈买好房安定下来,剩下估计给大姨妈50万钱,大姨妈不愿意,要求他们先给他拆迁款100万。但是如果大姨妈拿了一百万,剩下的钱舅舅和二姨妈肯定买不了房,因为年纪都很大了,想买在我妈家同小区照顾起来方便。如果姨妈一定要争100万,我想问的是我妈,我阿姨,我三姨是不是也有资格去争,毕竟房子也算是外婆的遗产,应该子女都有份额对吗。(当然我们不想去争,只是想钱拿来给舅舅和二姨妈把房买起来。)最后提一下,房子没有产权房,是使用权的石库门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