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去年9月3好在江苏吴江市工地做电工,摔伤了,送去吴江市第九人民医院救治,头部受伤,臀部贯穿伤,轻微骨折,这三个比较严重,现在基本休养好了,但是眼睛看人是2个,模糊不清,胳膊抬起疼痛,没什么力气,但是昨天去第九人民医院检查说没有问题,肌肉和视力没法检查,现在医院检查认定是没什么问题了,但是实际上还是造成了影响的,肌肉和视力都未回复。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走保险,在医院的治疗费用都是老板出的,期间老板来看过一次给了2000块的红包。现在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医院检查结果说没啥问题,但是实际上视力和肌肉都受损,事实上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的,比如记忆力,性格,体力,现在我爸妈还在苏州那边,老板有事出门了,老板那边请的有法律顾问,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取得最大程度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