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列入黑名单,不让我进市场!”近日,江苏南京某市场发生了一起比较有争议的事件。张先生开车去某市场办事时,突然发现停车场的栏杆不给他放行。然后张先生问保安这是怎么回事?安检后,保安告知张先生,因长期停车,“故意”不交停车费,停车场将其列入黑名单,不让其车辆进入停车场。
张先生与保安理论未果后,当场报警求助。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经查询得知停车场管理部门不让张先生在停车场停车是有原因的。原来,停车场有明确的规定,90分钟内停车不收费,但保安通过询问和监控发现,张先生利用了这一规定,长期在停车80多分钟时,就将车开出停车场,然后马上又在停车场门口掉头,重新进入停车场停车。也就是说,为了躲避交停车费,每次停车快90分钟的时候,张先生就把车开出并在停车场门口返回。
对此,有网友表示,张先生有钱买车,居然没钱缴一点停车费,不惜调整闹钟每隔80分钟挪车一次,这时典型的“薅羊毛”。因此,停车场将张先生的车列入黑名单并没有错。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不能怪张先生。毕竟停车场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天可以免费多少次。仟律网小编认为从情理上讲,张先生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争议。但从法律上讲,张先生并没有违法。
从法律上看,张先生会开车进入停车场,双方实际上形成了民事合同关系。根据双方的合同,张先生必须按规定将车停在车位内。90分钟后,需按照合同支付停车费,90分钟内免费停车。停车场有义务确保张先生的车辆安全。也就是说,张先生将车开出80多分钟后又开回停车场,没有违约。因此停车场确实不能将其拉入黑名单。《民法典》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据此,经与警方协调,停车场将张某的车从黑名单中删除,但警方也提醒张先生尽量不要贪小便宜。
有网友问,如果张先生的行为不违法,为什么有人在购物网站上薅羊毛会被认定为犯法么?事实上,张先生的行为与薅网站羊毛的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停车场明确规定90分钟内停车不收费,而薅网站羊毛属于利用网站漏洞恶意占有。
如果停车场明确规定每天只能免费一次,而张先生利用系统出错,一天内反复开车80多分钟,然后立即开回停车场,那么在本案中,张先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停车场想避免“损失”,可以通过调整停车场规定来解决。比如一天只能免费一次等,但绝对不能在在张先生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将他拉入黑名单。
那么,您认为停车场将张先生列入黑名单合理吗?欢迎大家讨论。
1922